十堰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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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80691/2021-16651
主题分类
统计
发文日期
2021年06月02日 10:40:19
发布机构
十堰市统计局
文号

十堰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市统计局主要职责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根据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县市区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市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市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编辑出版发行统计年鉴。

7、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涉外调查活动。

9、管理省属地方调查队,协助地方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10、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收集、整理市际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市际间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和指导统计学会工作,组织管理和指导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12、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统计局机构设置

市统计局根据市政府关于《十堰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设置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统计设计管理科)、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国民经济核算科、工业统计科、能源统计科、农村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贸易外经统计科、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财务科、纪检监察机构 、离退休干部科。十堰市统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十堰市统计计算站、十堰市统计函授站、十堰市统计信息咨询中心、十堰市社会经济评价中心、十堰市普查中心、十堰市统计信息资源开发中心。行政编制35人,内设领导职数6人,事业编制28人。实有人员88人,其中:行政31人,离休1人,退休30人。事业24人,事业退休2人。县级干部28人,其中:在职8人(正县1人,副县7人),退休20人(正县5人,副县15人)。

十堰市统计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市统计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十堰市统计计算中心、十堰市统计函授站、十堰市统计信息咨询中心、十堰市社会经济评价中心、十堰市普查中心、十堰市统计信息资源开发中心)、国家统计局十堰调查队统计调查经费 。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276.6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1276.65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服务1158.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87万元,卫生健康48.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08万元。

2019年总收入比2018年增加29.79万元,增长2.3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增加26.85万元,增长2.37%,主要是行政、事业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增长;社会保障和就业增长1.19万元,增长15.49%,是行政、事业退休人员工资的增长;卫生健康增加1万元,增长2.12%,主要是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增长;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75万元,增长1.24%,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增长。

2019年部门总支出1276.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8.57万元,包括:行政运行支出588.51万元(行政人员工资等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94.00万元(统计普查等支出)、专项统计业务支出141万元(国家统计局十堰调查队统计调查专项经费等支出),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235.06万元(事业人员工资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7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卫生健康支出48.13万元(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61.08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

2019年部门总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29.79万元,增长2.3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增加26.85万元,增长2.37% ,主要是行政、事业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增长;社会保障和就业增长1.19万元,增长15.49%,卫生健康增加1万元,增长2.12%,主要是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增长;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75万元,增长1.24% ,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的增长。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总收入1276.65万元, 财政拨款总支出1276.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158.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87万元,卫生健康48.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08万元。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比上年同期增加29.79万元,增长2.3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增加26.85万元,增长2.37%,主要是行政、事业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增长;社会保障和就业增长1.19万元,增长15.49%,是行政、事业退休人员工资的增长;卫生健康增加1万元,增长2.12%,主要是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增长;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75万元,增长1.24%,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的增长。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76.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79万元,增长2.3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人员工资等增长。

(一)基本支出941.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1.2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20.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休人员工资和遗属补助。

(二)项目支出335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94.00万元(统计普查等支出)、专项统计业务支出141万元(国家统计局十堰调查队统计调查专项经费等支出)。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94万元,其中:

统计监测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新增单位现场核查及其他统计调查监测工作;统计年鉴编辑印刷14万元,主要用于编辑出版《十堰市统计年鉴》等印刷费。

统计普查160万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开展经济普查、人口抽样调查等大型国情国力调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深化统计改革精神,积极推行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企业一套表、名录库维护、GDP核算、绿色发展评价、数据质量核查等各项统计与调查工作任务以及用于完成市委、市政府部门安排的临时性的统计工作任务。

2、专项统计业务支出141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统计局十堰调查队开展的各项统计调查专项经费。统计调查专项经费支出141万元,主要用于十堰调查队完成国家及十堰政府布置的抽样调查工作。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城乡住户收支调查、居民消费价格(CPI)调查、农村贫困监测调查、农民工监测调查、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及其他调查等。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41.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1.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5万元。

2019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同期增长12.79万元,增长1.3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下降1.28% ,主要是工资、福利等支出下降;商品和服务支出增长22.41%,主要是办公费、电费、会议费、维修费(护)、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福利费、培训费及公车租赁费等支出增长;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长14.23%,主要是离休人员工资的增长。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20.87万元。其中:办公费7.93万元,福利费9.07万元,工会经费7.06万元,水费0.48万元,差旅费21.9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邮电费2.67万元,培训费5.43万元,电费8.03万元,印刷费1.78万元,公务交通费24.92万元,离休公用0.2万元,维修(护)费2.04万元,退休公用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7万元,物业管理费10.56万元,会议费6.6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63万元,公车租赁费2.45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7.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0.12万元,下降1.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下降0%、公务用车费下降0%、公务接待费减少2.34%。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下降。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12万元。主要按照相关规定用于经批准的公务接待活动,包括国家、省统计部门和有关单位来我局督查、检查统计工作等公务接待。按照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压缩公务接待次数和标准,所以公务接待预算数减少。

公务用车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77万元,与去年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维修、燃料、过路、保险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9年国家统计局、十堰调查队政府采购支出共计60.2万元

1、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56万元。主要是统计局办公设备购置、统计资料印刷费及办公耗材等支出。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24万元,主要是各类办公设备、办公耗材等;服务类政府采购32万元,主要是统计资料印刷等。

2、十堰调查队政府采购支出4.2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3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办公耗材等;服务类政府采购1.2万元,主要是统计资料印刷等。

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信息公开情况

本部分按照绩效科的安排进行公开并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9年对我单位统计普查专项项目编列绩效目标,项目金额136万元,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堰市统计局

2019年1月23日

附件:统计局(2019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