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市统计工作计划

索引号
011080691/2012-0016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2年03月05日 00:00: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统计局
文号

2012年,全市统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三级干部会议精神,以应统尽统为目标,以提高统计能力为核心,以夯实统计“双基”、推进统计执法和加强部门统计为抓手,以规定动作有起色、自选动作有特色和创新动作要增色为基本要求,着力提高统计的全面性、客观性和科学性,力争统计工作在全省有位次、统计部门在全市有名次,为把十堰建设成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统计支撑。

  一、全力推进“四大工程”建设

1、认真做好“企业一套表”数据集中上报工作。做好CA认证工作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致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一封信》的宣传发放,组织开展统计干部进企业,服务做好联网直报工作,并建立督导检查通报制度,进一步巩固“企业一套表”改革成果。

  2、做好新专业纳入一套表的工作。将开发区、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乡镇社会经济统计等逐步纳入企业一套表报送范围。

  3、做好做实名录库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做好名录库的对比、核实、更新和基本单位季报工作,完成“三上”企业增减变动审批工作。

4、探索改革调整统计组织机构和工作模式,逐步建立一套适应一套表制度的业务流程体系。

  二、认真落实统计方法制度改革

  5、加快健全服务业统计。积极争取部门配合,解决漏报漏统等普遍问题,开展服务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直接调查工作,增强数据完整性。

6、加强节能统计,建全建筑节能、第三产业节能统计。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监测制度,开展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7、认真落实新开展的重要商品购销存统计制度,加大限上单位清查力度。进一步提高对主要农产品的直接调查能力。

8、进一步深化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将文化产业单位纳入基本单位名录库,确保新表口径数据的转换和衔接。

9、加强国民经济核算基础工作。认真做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改进居民消费支出核算,加强收入分配核算,研究新型服务业态现价和不变价增加值核算方法。

  10、认真筹备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按照省局要求,做好机构组建、经费预算、普查宣传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好人口普查后期工作。

11、按照应统尽统的要求和在地统计原则,认真做好具有较大增长潜力的林业、建筑业、服务业和商贸统计,力争数据质量明显提升。

  12、全面提高常规统计监测水平。做好农业、工业、能源、投资、建筑业、商贸、工资、劳动力、科技、社会等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工作,提高数据的匹配性和协调性。

13、认真做好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和投入产出调查。  

三、切实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14、服务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深入做好经济社会发展监测,提高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客观性和科学性,为跨越式发展做好最基础性的工作。

15、密切关注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发展趋势,围绕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提供全面准确的统计信息和有份量的统计分析报告。

  16、组织做好统计资料整理工作。在编辑传统统计系列资料的同时,增加能全面反映十堰科学发展和跨越发展的指标,特别是反映十堰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成就的指标。

17、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有关考核工作。完善县域经济、地方党政领导及“先进乡镇”、“进步乡镇”考核评估办法。

   四、强化统计“双基”建设

  18、继续开展乡镇统计“八有八化”建设回头看。积极推动县级统计机构对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进行代管或垂直管理。

  19、整体推进县市区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确保1个、争取2个县市区作为全省示范典型,逐步扩大试点县范围,并力争在我市召开现场会,

20、充实基层统计队伍,力争公开招录一批年轻公务员和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新增统计公益性岗位,强化基层统计力量。

21、加强基层统计教育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教育培训,争取举办2-3期统计系统培训班,完成覆盖所有专业的基层统计人员系统培训,推进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认定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推动基础建设向纵深发展。

22、加强对部门统计的指导与管理。部门拟定的统计调查项目,须依法向统计机构报批或备案,并及时报送结果。对外公布统计数据,应以政府统计机构审核认定的数据为准。统计部门未公开发布的数据,使用前必须征得同级统计机构的同意。

  五、推进统计法制化、信息化和量质化管理

  23、建立《统计法》执法检查常态化机制,按照市人大工作部署,深入全面开展《统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

24、建立完善市级统计巡查制度,加大对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力度,积极争取县市区党政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视与支持。

  25、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加大对统计弄虚作假案件的查办和惩处力度,强化“约谈”、“督办”、“回访”等统计违法行为整改处理机制。

  26、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确保市级统计信息化建设达标验收。提升乡镇统计机构信息化装备,争取在5月前完成县市区视频系统建设并投入使用。

27、实施统计量质化管理。按照综合目标考核办法,将省、市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逐一分解到各县市区、明确到市直相关部门,强化考核,切实依靠多方面力量,提高统计能力,建立完善沟通协调工作机制。

28、实施机关内部目标管理考核。确岗确责,按照省局工作要点,结合实际,把任务分解到机关各科室,落实到个人,建立配套的考核制度,实行绩效管理,提升行政效能。

六、加强统计机关建设

   2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注重领导班子建设,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推进机关作风不断转变,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等活动。

30、推进统计文化建设。继续深入开展“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人民”的统计核心价值观和统计行风建设,做好文明创建、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农村联系点等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以及新中国政府统计机构成立60周年纪念活动。

31、强化行政效能建设。深入开展治庸问责活动,全面提高统计执行力,切实履行好协助管理下一级统计部门局级领导干部的职责。

  32、做好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网络管理、后勤管理等,加强对各类会议的统筹安排,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