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2020年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方案

索引号
011080691/2020-14849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统计
发文日期
2020年12月04日 17:49:18
发布机构
十堰市统计局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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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按照全省“12·4”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安排和“十普法办(20208号”通知要求,十堰市统计局、十堰调查监测分局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1日至31日。期间,“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重点宣传日。

   二、宣传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统。

   三、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简称《选编》)再传达再学习。结合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对《选编》法律法规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持续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维护统计法律法规和履行防惩统计造假领导责任的自觉性。

  (二)将统计法规纳入“四上”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内容。在普法宣传月期间,各县市区按照《湖北省“四上”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开展“四上”企业年报培训会议,对参会“四上”企业全面开展统计普法培训,做到逢会必讲法。充分利用统计违纪违法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实例宣讲统计法律法规条文,提高企业对统计法的敬畏心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积极参加“我为统计普法建言献策”征集活动。积极参加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的“我为统计普法建言献策”征集活动(参见附件),各县市区可以单位或者个人名义,针对“八五”普法规划编制起草等具体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国家统计局将对征集的建议进行筛选,对优秀建议推荐在中国信息报和执法监督局网站刊发,并在“八五”普法规划起草中吸收采纳,对优秀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积极撰写学习宪法、民法典或者统计法的署名文章(省局将在门户网站上登载各地主要负责人署名文章,请在1231日前将主要负责人署名文章报送至省局统计执法监督局,电子邮箱为hbjzfc027@126.com)。

  (四)积极参加各项普法活动。积极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观看学习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推荐的民法典公开课(参见附件)及全市普法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熟悉党内法规和统计法规,及时了解2020年颁布、修订、施行的法律法规和与人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十堰市统计局

                                        20201130日

附件:

有关活动参加办法

1.“我为统计普法建言献策”征集活动:建议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电子邮件请发至电子邮箱:pufanbs@126.com,标题包含“统计普法建议”字样,并在文中注明报送单位名称或者作者姓名、单位信息;来信请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7号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信封上注明“统计普法建议”字样;投稿时间截至20201230日。

2.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推荐的民法典公开课:观看方法登录http://www.legalinfo.gov.cn/pub/sfbzhfx/zhfxfzzx/fzzxtzgg/202009/t20200915_36787.html,包括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中国普法网、旗帜网、智慧普法App、支部工作App等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