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玉松同志任市统计局局长期间 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公示和审计纪律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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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0年05月18日 16:50:26
发布机构
十堰市统计局
文号

为了加强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国办发)和市委组织部的委托(十组监审〔2020〕4号),现派出审计组,从2020年5月18日起,对刘玉松同志2015年10月至2019年12月任市统计局局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及你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对与此有关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延伸审计或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到以前年度。

审计内容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本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对下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内部管理和控制情况;领导干部个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其他需要审计的情况。

市统计局以及社会各界对刘玉松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有何相关情况和意见,可在审计期间向审计组或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反映,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审计组组长:刘迪和

审计组成员:肖安全(主审)、顾奥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