踔厉奋发十年路 勇毅前行谱新篇
——党的十八大以来十堰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综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深刻变化的世情、国情、省情以及世纪疫情相互叠加的复杂局面,十堰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凝心聚力,担当作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取得重大成效。
一、经济总量实现跨越,产业发展持续向好
经济总量不断提升。2021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2164亿元,是2012年的2.3倍,居全省位次从2012年的第9位升至2021年的第7位,年均增长7.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6亿元,是2012年的1.5倍,年均增长4.6%;税收收入86.3亿元,是2012年的1.5倍,年均增长4.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56亿元,是2012年的2.5倍,年均增长10.9%;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195.4亿元,年均增长8.7%。
产业基础更加牢固。现代农业加快发展。2021年,全市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368.7亿元,是2012年的1.9倍,年均增长7.6%;粮食产量84.5万吨,蔬菜产量176.2万吨,肉类产量19.5万吨。工业经济持续壮大。2021年,规上工业企业1004家,比2012年增加387家;规上工业增加值是2012年的1.3倍,年均增长6.6%;主导产业汽车制造业增加值是2012年的1.1倍,年均增长5.2%。2021年,整车产量51.1万辆,改装车产量9.4万辆,新能源汽车产量6.05万辆。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2021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突破千亿大关,达到1117亿元,年均增长9.2%,高于GDP年均增速1.7个百分点。2021年底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1918亿元,是2012年的3.3倍。A级以上景区达85家,总数居全省第一,全市旅游人数8680.7万人次,旅游总收入897.2亿元,分别是2012年的3.7和5.6倍。
二、发展质效不断提升,创新动能加速释放
经济结构呈现积极变化。三次产业结构由2012年的11.5:49.4:39.1优化为2021年的9.6:38.8:51.6,第三产业占比提高12.5个百分点。2021年,全员劳动生产率102915元/人,是2012年的2.2倍;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8379元,是2012年的2.4倍;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2.56%;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4.7%;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71.9%;工业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达41.4%。
加快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家高新区创建取得重大进展,中国工程科技十堰产业技术研究院挂牌成立,2021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434.6亿元,占GDP比重达20.1%,高新技术产业企业695家;签订技术合同2697项,技术合同成交金额92.56亿元;登记科技成果48项,获省级科学技术奖励10项。
三、改革开放全面深化,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发展活力明显增强。老工业基地改造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十堰入选全国改革开放40周年40个重大典型城市。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全省首创企业开办“2半0”服务,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减少75.5%,“六个一”审批服务、“一网通办”改革成为全国典型。对外开放持续扩大,2021年出口106.8亿元,实际利用外资1.02亿美元。与194个国家和地区建立贸易往来,京堰对口协作持续深化。成功举办第四届国际道教论坛、第九届海峡两岸中华武术论坛,荣获首季《魅力中国城》十佳魅力城市。
城乡融合更加深入。获批国家首批管廊试点城市,建成地下综合管廊53.3公里,推进生态滨江新区与中心城区融合发展,实现山城向山水宜居城市转变。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建成四方山生态公园、奥体中心,建成发展大道、紫霄大道、林荫大道等市政道路。智慧十堰·云上武当、“城市大脑”“一网统管”稳步推进。基础设施更加健全,武当山机场迈入百万级机场行列,汉十高铁、十巫高速中段通车,西十高铁、十淅高速、十巫高速北段加快建设。夹河关电站、孤山航电枢纽建成发电,京能热电一期、十卧500千伏输电线路竣工运营,“三网合一”建成供电“一张网”。配套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基本实现“县县通高速、乡乡通二级公路、村村通客车”。2021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2.04%,比2012年提高11.97个百分点。
四、环境质量显著改善,民生福祉不断增进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系统治水治气治土,确保一库碧水永续北送。成功举办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十堰年会,荣获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全国美丽山水城市等荣誉称号。2021年,全市森林覆盖率73.86%,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93.9%,地表水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96.3%,全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2021年,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比2012年提高10.5个百分点;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8698元,是2012年的2.2倍,年均增长9.0%;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753元,是2012年的2倍,年均增长7.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115元,是2012年的2.4倍,年均增长10.3%。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73,比2012年缩小0.7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256元,是2012年的2.3倍,年均增长9.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087元,是2012年的3倍,年均增长12.9%。2021年末,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68.57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60.23万人;每千人口执业医师3.6人,是2012年的1.6倍;每千人口床位数10.7张,是2012年的1.8倍,城区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