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经普组文〔2023〕2 号
省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单位,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23〕5号)精神和《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要求,现将《湖北省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印发你们,请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各市、州、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2023年8月1日
附件:湖北省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