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1080691/2024-17088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4年02月08日 15:20:00
发布机构
湖北省统计局
文号
鄂统计文【2024】4号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实施方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对标定向,有序抓好统筹推进。

一是切实把握根本遵循。坚持专题研讨学、集中培训学、及时跟进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和法治建设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局党组4次组织专题学习。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邀请法学专家辅导授课。会同省委组织部举办全省统计工作专题培训班,组织学总书记重要批示、学统计制度方法、学统计法律法规。结合主题教育,常态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最新讲话、署名文章和系列读本,不断强化方向引领。

二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和各类保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多次主持局党组会议,研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领衔统计法治课题,深入基层查实情、搞调研、抓指导,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深入研究筹划,强化督导督办,推进完成多项重点任务。

三是精心抓好统筹谋划。研究制定《推动工作落实的若干意见》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工作重点谋划部署,定期督办落实。召开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暨执法业务培训班,分析工作形势,强化培训指导,推进年度法治重点任务落实。细化整改措施,扎实抓好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强化服务导向,持续推进依法履职。

一是认真抓好立改废释。推动将《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列入省人大2023年立法调研项目,组织开展多轮立法调研和座谈研讨,形成条例修改稿。认真研究回复省直相关部门征求立法意见7件。扎实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实公职律师制度,经省司法厅审核选拔1名公职律师,聘请2名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要事项研究和统计法治工作,对行政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精简办事环节,压减办理时限,在实现全程“网上办、零跑腿”基础上,政务服务事项总减时限达80%。及时完善监管事项清单,参加省“互联网+监管”培训会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现场培训,常态做好系统维护、数据归集和监管动态报送。认真做好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工作,严格按程序规定审批认定涉外调查机构,组织对省内具有涉外调查资格的单位开展了检查。

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印发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常态化推动统计法进各级党校,结合各类统计培训班讲好统计法治课,选派普法骨干到各地和省直有关部门宣讲统计法规,组织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浓厚统计法治氛围。坚持法治惠企,强化“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培训,提升企业依法统计意识和能力。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处罚和统计信用管理工作,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加包容的法治环境。

(三)强化培训督导,不断规范统计执法。

一是规范统计执法检查。组织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举办4期统计执法业务培训班,抽调各地执法骨干参加国家和省级统计执法,提升执法队伍能力,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在专项治理行动中,省统计局组建巡回督导组,督导各市州开展集中执法检查,指导各地规范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案卷评查。结合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各市州交叉开展案卷评查。省局逐一审核各地专项治理集中执法检查报告,派员对10个市州统计执法检查案卷进行评查,面对面反馈问题,指导各地及时抓好整改,进一步加强案卷管理,规范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执行统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统计执法检查规范,严格按程序和规定办理统计违法线索,依法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全年统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681家单位,与省市场监管局对20家企业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

(四)强化监督制约,始终坚持依法用权。

一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研究出台局党组议事与决策规则,细化明确党组议事与决策的范围、程序、决策的落实与检查、监督与追责等规定;制定印发局工作规则,对领导岗位职责、工作原则、公文处理、政务公开、政务活动管理、督办落实和监督、会议、请示报告等制度作出规范,推动工作规范运行,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二是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将防治统计造假纳入省委巡视内容,作为省委、省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对各市州党委、政府防治统计造假情况开展了书面督察。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作制度机制,定期就监督事项沟通对接,深化监督协作成效。深入学习贯彻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不断加强对统计领域公权力的监督。

三是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844条。“湖北统计微讯”公众号发布信息318条,湖北统计微博发布信息311条。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13项,全部办结。会办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4件。安排专人受理省级12345政府服务热线,全年共处置回应4件企业和群众诉求,受理统计信息咨询4件,均按规定时限完成。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省统计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比如法治惠企质效还不够强、统计执法监督仍需强化、依法治统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2024年,省统计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科学指引,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为根本落点,以防治统计造假为己任主责,以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目标牵引,深入推进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我省先行区建设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统计决策部署。

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政令。扎实推进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二)不断夯实统计法规制度体系。

推进《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调研修订,严格落实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制度,研究出台省级统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

(三)切实增强统计普法宣传质效。

推进实施“八五”统计普法宣传规划。围绕重点统计工作和重要时间节点,分层分类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充实内容、丰富载体、拓宽渠道,着力提升统计法治宣传实效。

(四)持续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工作。

认真组织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着力解决各地区统计执法力量不均衡的问题。采取集中培训、随机常训、实战强训和案卷评查等方式,提升统计执法队伍整体能力,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扎实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坚持“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规则,落实局党组议事与决策规则、省局工作规则,提高行政决策质效。认真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履行统计职能职责,提高统计服务效能,服务保障先行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