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国家、省统计法治工作要求,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有关要求和《全省统计系统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省统计工作要求,以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和省级统计督察为引领,深入推进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各项任务落实落细,持续加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建设,切实有效发挥统计监督效能,为十堰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强统计法治保障。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重要文件精神
1.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实施统计法治建设规划有机统一起来,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的重温学习,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推动《监督意见》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细。
三、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2.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机制,制定普法工作责任清单,有力有序推动落实。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民法典、统计法律法规等,增强党员干部党纪法规意识。
3.积极开展统计法“六进”活动。按照统计“八五”普法规划工作要求,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网络、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常态化开展统计法进党校(行政学院)活动。在业务培训、工作调研、企业走访、党员下沉社区、数据核查、执法检查等执法、管理、服务各环节、全过程中采取多种措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
4.抓好重要节点普法宣传。做好“12﹒4”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日”、统计开放日等重要节点普法宣传工作。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在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按照“一月一主题”普法要求,扎实开展普法宣传系列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法宣云平台开展法律知识的学习及考试。
5.创新普法宣传方式。通过培训讲座、知识竞赛、“网微报屏端”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以群众喜闻乐见兼具针对性有效性的宣传方式,创作普法宣传作品,编写统计普法读本。
6.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不断拓宽统计法治文化传播渠道,普及统计法律知识。开展法律法规培训讲座,组织学习专题报道,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庭审旁听活动,强化对领导干部、统计人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警示教育。
四、着力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7.配合做好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和省级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切实将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成效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法治工作的部署要求转化为实践行动,持续深入推进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长期固强不弱,夯实统计工作基础。
8.切实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制度方法,做好统计数据生产,持续健全完善从数据采集、报送、审核、管理到发布的全流程、全域、全员数据质量管控制度,压紧压实各环节数据管控责任。不断完善数据审核评估工作机制,规范审核评估流程,改进审核评估方法,确保数据审核评估结果符合客观实际。
9.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认真组织2023年度统计执法证申请工作,配齐配强市县法治机构和执法力量,确保法治机构人员及执法力量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加大执法业务培训力度,开展执法实战训练,提升执法检查能力,不断提高统计执法规范化水平。
10.切实履行统计执法检查监督主体责任,加强统计执法监督。统筹安排年度统计执法检查任务,确保程序合法、标准统一、过程规范、结果公正、文明执法。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
11.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推动专业建立完善核查工作机制,制定数据质量核查工作计划,经常性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建立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台账。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发现的统计违法线索,按规定移送,立案查处。
12.依法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十堰市统计局统计违法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做好国家、省统计局转交违法线索和自主受理举报线索的处理工作,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规范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依规依纪依法向有关部门移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完善协调联动机制,持续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察、巡视等监督衔接协调,有效发挥统计监督效能。
五、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3.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14.深入推进统计信用建设。严格落实统计信用建设有关规定,发挥诚信统计示范作用,引导失信企业主动纠正统计违法失信行为,积极指导协助企业开展统计信用修复。大力营造诚信统计氛围,引导调查对象和统计从业人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推动高水平依法统计和高质量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机统一。
15.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落实重大行政事项决策程序、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持续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配合做好“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考评和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