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国务院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部署,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统计法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予以报告:
一、2023年工作情况报告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化法治建设。
1.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市统计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担任统计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亲自研究、推动、落实、督办法治建设工作。局党组会、局务会多次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统计法治、数据质量提升等工作事项,研究制定统计法治工作要点,部署法治工作,落实学法述法制度。
2.完善工作机制,压实法治建设责任。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机制,制定《十堰市统计局2023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十堰市统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普法)责任清单》《十堰市统计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任务分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工作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科室和个人全年工作绩效考核内容,严格推动工作落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掀起学法普法热潮。
1.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学法。一是及时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最新统计政令,推动市委市政府不断对国家统计政令和统计法律法规进行重温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二是加强同经济部门沟通对接,组织召开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对国家统计政令和统计法律法规进行学习解读;联系对接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将国家统计政令和统计法律法规列为授课内容,常态化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4月12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伟华同志以《依法统计 助力发展》为题在市委党校为2023年春季主体班180余名学员讲授统计法律法规,推动党政干部学习熟知统计法律法规。
2.深入推进统计系统学法。一是在单位大厅醒目位置常态化滚动播放普法宣传标语,微信公众号推送统计法治动漫视频、普法资料20余条(次),结合专项治理行动深入企业(项目)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000余份。组织(参与)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月一主题”活动30余场(次),涉及法律主题30余个,累计参加学习1600余人次。二是严格落实统计业务培训必讲统计法制度,全市统计系统对“四上”企业、部门统计人员、乡镇(街办)基层干部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3300余人次。
3.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充分利用统计内外网、微信公众号、党建微课堂、LED屏、QQ群、微信群、专栏多种形式在国家安全日、安全生产月、世界环境日、档案日、禁毒日等重大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律知识宣讲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学法的浓厚氛围。今年以来,通过工作群宣传法律知识20余条(篇),微信公众号播发法律相关知识20余条(篇),在新闻媒体和系统内外网上编发信息10余篇。二是建立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先学法的工作机制。在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主题党日活动上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党内法规、文明创建、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及统计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积极组织干部职工通过荆楚普法云课堂、全国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干部云课堂、国家统计网络培训平台等渠道开展网络学法,确保参学率100%。组织干部职工踊跃参加国家安全日、安全生产月、世界环境日、档案日、禁毒日、信用记录关爱日、民法典宣传月等各类法律知识竞答活动,参与率达到95%以上。三是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活动、“双千活动”、创建文明城市、志愿者服务、“三认”、工作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深入企业、社区、乡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统计调查对象发放统计法律宣传服务卡3200余份。向村(居)民、企业宣传普及《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档案法》《信访工作条例》《中小企业法》等法律知识,并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在商业区、公交车、电视、网络媒体、街头游园等媒介和场所投放普法公益广告。在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市县统计系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0余场次,累计普法受众4万余人次,有效地净化了统计法治环境。四是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庭审旁听、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活动。邀请专家学者和法律顾问对宪法、民法典、统计法律法规进行专题解读。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庭审旁听活动1次,参加学习80余人次。开展统计违法案件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2次。
(三)持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1.健全法治工作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法律顾问制度等,为依法统计决策提供了组织制度保障,提升了统计工作的合法性审查能力和依法行政履职水平。
2.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认真征询机关科室、统计人员、社会公众对统计报表制度、法治建设、信息服务等意见和建议,推动统计职能有效落实。主动利用门户网站和平台,发挥网络信息化在统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开设信息服务窗口,公开公示行政服务信息,扩大公众参与统计信息咨询和监督服务范围。在重大行政事项中,邀请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在行政决策生成过程中,邀请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深度参与决策制定。
3.积极参与立法建设。积极支持配合人大、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开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出台、修订征求意见,及时复函提出科学意见建议。组织县(市、区)和有关科室开展《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立法调研,积极参与立法建设。
(四)扛实法治建设责任,纵深推进依法治统。
1.认真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整改。局党组深入学习《十堰市关于<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具体任务分工》《<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分解表》《法治十堰建设规划(2021-2025年)》《十堰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十堰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十堰市“八五”普法中期验收考核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明确任务分工、方法措施、完成时限,对照任务分工清单深入开展自查,抓好整改巩固,全面提升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2.强化数据质量管控。严格落实从数据采集、报送、审核、管理到发布的全流程、全域、全员数据质量管控制度,更新完善分专业数据质量评估会议制度、数据质量评估办法、统计资料管理制度、进退库审核流程细则等数据质量管控制度,压紧压实各环节数据管控责任,努力提升数据质量。坚决执行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确保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全面深入开展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清理纠正工作,有力有序组织“四上”企业(项目)开展统计数据质量和基层基础自查自纠工作,全力净化统计工作环境,夯实工作基础,提升数据质量。
二、2024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统计政令重温学习,深刻领会核心要义。推动党员干部、社会公众切实理解掌握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新修新立法律法规知识及党章党规党纪的核心要点。进一步查找在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履行统计法定职责、自觉防范统计造假、执行统计政令制度和数据质量管控方面不到位的地方,严格抓好整改落实。
(二)持续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紧扣依法治市工作部署和“八五”普法重点,深入推进统计系统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局务会学法制度化。持续将普法宣传教育贯穿于日常统计工作、执法检查、企业调研、“双千”活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中,推进普法宣传教育进企业。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做好统计开放日、“12.4”“12.8”等重要节点法治教育,不断扩大宣传效应,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氛围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严格依法行政。不断健全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落实重大行政事项决策程序、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持续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履行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