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版)

索引号
011080691/2024-5683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4年11月25日 15:59:46
发布机构
十堰市统计局
文号
小四

序  号

抽查项目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备 注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统计工作监督检查

对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1.是否存在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2.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和统计制度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3. 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4.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5.是否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6.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市场主体、非市场主体)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级以上政府统计部门

【法律】《统计法》(2024年修改)第三十八条

【规章】《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二款

除有重大统计违法嫌疑外,对同一统计调查对象,一年最多只进行一次统计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