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统计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4版)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行政执法职权类型 | 执法依据 | 承办机构 | 执法范围 | 备注 |
1 | 对经济普查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行政奖励 |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十四条 | 普查中心 | 十堰市统计领域 | |
2 | 对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四条 | 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 | 十堰市统计领域 | |
3 | 对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五条 | 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 | 十堰市统计领域 | |
4 | 对伪造、变造或者冒用统计调查证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 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 | 十堰市统计领域 | |
5 | 统计工作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八条、《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第三条、第四条 | 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 | 十堰市统计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