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011080691/2025-0574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5年02月13日 15:10:54
发布机构
十堰市统计局
文号

2024年,十堰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统计法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14次。利用干部职工大会、智慧普法学法平台等,组织干部职工”线上+线下”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统计法律法规等,引导干部职工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2.推动领导干部学法。一是积极汇报,推动党委政府学习习近平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湖北省统计督察实施办法》、新修改《统计法》等,市委市政府集中学习6次,市县两级统计机构向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发放《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统计法律法规》81本。二是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2024年市县两级统计机构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17次,为2000余名党员干部授课。三是市县两级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举办“依法统计专题培训班”9期,培训各级领导干部200余人次。推动涉统部门班子成员学习新修改《统计法》《湖北省统计督察实施办法》主要精神,形成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3.面向统计调查对象重点普法。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四上”企业入库现场核实、数据质量核查、执法检查等契机,送法入企,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增强调查对象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的思想意识。坚持培训必讲法,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融入业务培训。

4.抓住关键节点普法。结合民法典宣传月、“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一是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展线上法治宣传。二是联合国家统计局十堰调查队、张湾区统计局在文化广场举办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悬挂宣传横幅4条、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

(二)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统计职责任务

1.精心抓好统筹谋划。制定《2024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工作重点谋划部署,推动将统计督察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巡察内容,推进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

2.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6次主持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

3.扎实做好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市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引起高度重视,传达学习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落细。截止6月底,全市和统计系统整改措施已全部整改到位。

4.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制定、修订《十堰市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十堰市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内部通报制度》等制度,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与市委巡察办、国家统计局十堰调查队联合印发《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统计机构有关工作贯通协作暂行办法》,与国家统计局十堰调查队、市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统计监督和审计监督贯通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统计监督与巡查监督、审计监督有机贯通,形成监督合力。累计向市委组织部反馈214名领导干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负面情形的意见。配合市纪委监委对统计违法责任人的处分处理,提供32名统计违法责任人资料500余卷。

(三)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1.提升执法监督水平。一是举办全市统计执法培训班、组织执法骨干参加国家及省局的培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规范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二是建立《十堰市统计执法检查骨干人才库管理办法》,组织21人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9人通过,全市持证人员达31人,8个县市区中6个可以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三是选派5批33人次干部参加国家、省级执法检查,在实战中提升执法能力。

2.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一是畅通统计违法举报电话、邮箱等投诉举报渠道,修订完善《十堰市统计违法问题线索管理办法》,规范违法线索核实查处流程。二是对全市27家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立案查处统计违法企业1家。对34家企业开展补充检查,配合国家统计局督察执法检查组做好对郧阳区、茅箭区、张湾区和丹江口市共791家“四上”企业(项目)执法检查工作。三是全市统计机构紧盯统计执法监督主动性、工作规范性、能力水平、工作保障四个方面16项问题开展统计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改,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全面履行法治政府职能,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1.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制度。制定《十堰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案情集体讨论研究制度》《十堰市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十堰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与湖北无为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邀请律师对我局拟签的合同、协议及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合法性进行审核,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处罚、疑难问题化解等方面的法律论证及合法性审查作用。

2.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按照《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我局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清理,报司法局备案后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我局现有5项行政执法事项,其中,行政处罚3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奖励1项。二是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经清理,我局没有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理工作。经清理,我局无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今年以来,市统计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全市仅有31名执法人员且15人在市局,执法力量薄弱且分配不均,9人是新过考入员,执法经验不足;二是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辐射力度不够,统计调查对象、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还需加强。

三、2025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决策、管理、监督的重要标尺。

(二)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为契机,落实“统计法进党校”制度;创新普法方式,全力推动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了解、熟悉、遵守、维护统计法,支持统计调查工作。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好2025年统计执法证考试工作,充实统计执法力量。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理解运用能力和对统计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