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

索引号
011080691/2021-20199
主题分类
统计
发文日期
2021年07月12日 08:44:11
发布机构
十堰市统计局
文号

十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

十堰市统计局

十堰市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 7月12日

根据十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0个县(市、区)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10个县(市、区)中,常住人口超过40万人的地区有3个,在30万人至40万人之间的地区有4个,在10万人至30万人之间的地区有2个,少于10万人的地区有1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五位的地区合计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为65.65%。

                       表2-1 各地区人口

                      单位:人、%

地    区

常住人口数

比重[3]

2020年

2010年

全  市

3209004

100

100

茅箭区

498594

15.54

10.44

张湾区

431859

13.46

11.03

郧阳区

395222

12.32

16.71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

102954

3.21

1.51

郧西县

371012

11.56

13.39

竹山县

346069

10.78

12.48

竹溪县

283578

8.84

9.44

房  县

369776

11.52

11.70

丹江口市

409940

12.77

13.28

其中: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

57198

1.78

1.65

备注:丹江口市人口数包含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0个县(市、区)中,有4个县(市、区)常住人口增加。常住人口增长较多的3个县(市、区)依次为:茅箭区、张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增加149706人、63388人、52393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指各县(市、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