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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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十堰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当前统计现代化工作实际,不断强化制度机制和统计信息平台建设,完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公众关切,做实重点领域统计信息公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取得实效。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平台栏目,更新公开信息。进一步加强统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不断优化统计系统门户网站。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增设了“十堰亲清在线平台”、时政要闻、十堰要闻、建议提案办理等栏目。局党组多次会议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局政务公开网络工作专项经费,确保真实、及时、准确反映我市统计工作全貌,充分发挥统计部门参谋服务作用。局办每年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分析信息工作的通知》,明确组织领导、责任分工。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明确责任科室,依法依规服务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在门户网站发布机构领导、机构职能、内设机构、联系方式、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等信息,公开《十堰市统计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十堰市统计局机关2023年年度决算说明》《十堰市统计局2023年工作要点》等,局办及综合科设专人及时回复网上问政留言,严格按照答复书要求反馈问题,取得良好的社会口碑。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报送机制,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对各科室全年信息工作任务进行量化分解,各科室信息量以在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信息为主,兼顾其他渠道信息。加强和规范统计信息的审核和报送,实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对公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坚决杜绝信息报送工作中的随意性、不规范性。制定《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2023年十堰市统计局公文处理工作办法》《2023年市统计局统计数据发布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分析信息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知,指导统计部门政务公开平台信息发布工作走向规范化。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立足统计工作重点,强化政务公开政策及数据解读。坚持统计为民服务,做好统计数据咨询,促进公众了解统计、走近统计、感受统计。发布《2022年十堰统计年鉴》《十堰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经济运行分析11篇、统计知识10篇,通过在门户网站发布统计服务调查问卷了解公众对统计数据的需求。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统计信息公开平台经费保障,技术支持等相关问题,确保统计信息平台建设落到实处。

监督保障情况。健全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细则。对所公开信息内容建立信息审查、报送、发布机制,由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报送,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将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全局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对外发布信息均为非密级信息,涉密信息在保密期内不得上网发布。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按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十堰市统计局、湖北省统计局十堰调查监测分局2023年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将信息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作为个人评优评先重要依据。责任科室每季度对全局统计分析信息上稿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未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宜。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存在的问题:公开栏目设置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2023年度市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平台逐步完善栏目设置,增加调整了“法定主动公开”栏目下的“招考录用”;“其他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下的“建议提案办理”等。

2023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责任科室人员身兼数职或因岗位变动导致信息更新不及时;平台建设需进一步提高认识,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保障相关工作更加规范标准。市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加强政务信息培训工作,提高相关人员工作主动性、自觉性,加强政务信息指导及督促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市统计局共会办人大建议1件:《关于支持丹江口市进入全国百强县的建议》,会办政协提案1件:《关于建立丹江口库区十堰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的提案》。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集中交办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办理机制,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建议提案工作落实见效。

本单位未涉及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3年,市统计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强化目标考核。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不断规范工作程序,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扩大主动公开范围,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知晓的需求。二是做强宣传阵地。建好用好单位门户网站和十堰市统计局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相关内容,继续加强回应解读、丰富公开内容,为公众和企业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