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 时限 | 公开 时长 | 公开 范围 | 公开 渠道 | 公开方式 | 公开责任主体 | |
机关 信息 | 机关简介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二款: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最新有效 | 全社会 | 政府网站 | 主动公开 | 机关 党委 |
机关 信息 | 负责人信息 | 姓名、照片、主管或分管工作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发布本地区、本部门、本机构的负责人信息,可包括姓名、照片、主管或分管工作等,以及重要讲话文稿。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任期内 | 全社会 | 政府网站 | 主动公开 | 机关 党委 |
机关 信息 | 部门财政决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本部门职责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七款: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财政部门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 | 全社会 | 政府网站 | 主动公开 | 办公室 |
机关 信息 | 政府采购实施情况 | 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政府采购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本条前三款规定的公开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一年 | 全社会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 | 主动公开 | 办公室 |
机关 信息 | 公务员招考 | 职位、名额、报考条件、录用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十四款: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及录用结果。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1个周期 | 全社会 | 政府网站 | 主动公开 | 机关 党委 |
机关 信息 | 事业单位招聘 | 岗位、资格条件、拟聘人员名单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3年 | 全社会 | 政府网站 | 主动公开 | 机关 党委 |
机关 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最新有效 | 全社会 | 政府网站 | 主动公开 | 综合科 |
机关 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最新有效 | 全社会 | 政府网站 | 主动公开 | 办公室 |
机关 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第五十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 | 全社会 | 政府网站 | 主动公开 | 办公室 |
机关 信息 | 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 年度信息发布总数、各栏目发布数、用户总访问量、服务事项数和受理量、网民留言办理情况、平台建设、开设专题、新媒体传播、创新发展和机制保障等情况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要编制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内容主要包括年度信息发布总数和各栏目发布数、用户总访问量、服务事项数和受理量、网民留言办理情况,以及平台建设、开设专题、新媒体传播、创新发展和机制保障等情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于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 | 每年1月31日前 | 长期 | 全社会 | 政府网站 | 主动公开 | 办公室 |
政策 文件 | 规章,规范性文件 | 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标注是否有效及解读,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一款: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最新有效 | 全社会 | 本级人民政府公报 | 主动公开 | 综合科、法规科等文件起草科室 |
政策 文件 | 规章解释 |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国务院令第322号,第三十三条:规章解释权属于规章制定机关。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制定机关解释:(一)规章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规章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规章依据的。规章解释由规章制定机关的法制机构参照规章送审稿审查程序提出意见,报请制定机关批准后公布。规章的解释同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 | 全社会 | 本级人民政府公报 | 主动公开 | 规章制定科室 | |
政策 文件 |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开。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 | 全社会 | 本级人民政府公报 | 主动公开 | 综合科、法规科等各相关科室 | |
政策 文件 | 政策解读 | 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 | 新时代政务公开重要文件。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 | 全社会 | 本级人民政府公报 | 主动公开 | 综合科、法规科等各相关科室 |
统计 信息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 公开十堰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数据、十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并进行相关解读;公开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四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 | 全社会 | 本级人民政府公报 | 主动公开 | 综合科、普查中心、人口科、农村科等相关科室 |
统计 信息 | 开放数据目录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政府网站要公开已在网站开放的数据目录,并注明各数据集浏览量、下载量和接口调用等情况。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最新有效 | 全社会 | 政府网站 | 主动公开 | 综合科、法规科等各相关科室 | |
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处罚事项 | 名称、依据、条件、程序;行政裁量基准;行政执法人员、职责、权限、救济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六款: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最新有效 | 全社会 | 本级人民政府公报 | 主动公开 | 法规科 |
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处罚结果 | 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六款: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一般3年;公开超过一年,且不在失信企业名单的,可依申请提前撤回 | 全社会 | 政府网站 | 主动公开 | 法规科 |
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权责清单 | 新时代政务公开重要文件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最新有效 | 全社会 | 政府网站 | 主动公开 | 法规科 | |
决策预公开 | 决策草案 | 决策草案及其说明、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公众意见、专家论证意见的采纳情况,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第十五条: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第三十二条:决策机关应当通过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政府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内发行的报纸等途径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应当说明公众意见、专家论证意见的采纳情况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1年 | 全社会 | 政府网站 | 主动公开 | 相关决策科室 |
决策预公开 | 意见采纳情况 | 公众意见、专家论证意见的采纳情况,相对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理由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第三十二条:决策机关应当通过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政府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内发行的报纸等途径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应当说明公众意见、专家论证意见的采纳情况,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进行宣传解读。 | 公布重大行政决策时 | 1年 | 全社会 | 政府网站 | 主动公开 | 相关决策科室 |
建议提案办理 | 办理答复全文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从2017年开始,各地区、各部门在总结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建议和提按办理复文全文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5年 | 全社会 | 政府网站 | 主动公开 | 综合科 | |
建议提案办理 | 办理工作动态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同时,还应当适当公开本单位办理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内容。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1年 | 全社会 | 政府网站 | 主动公开 | 综合科 | |
建议提案办理 | 办理总体情况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同时,还应当适当公开本单位办理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内容。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5年 | 全社会 | 政府网站 | 主动公开 | 综合科 | |
回应 关切 | 发布准确信息,有效回应关切、消除误解、澄清疑虑,辟谣信息 | 新时代政务公开重要文件 | 及时 | 1年 | 全社会 | 政府网站 | 主动公开 | 综合科 | |
互动 交流 | 开设宗旨、目的和使用方式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政府门户网站要搭建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根据工作需要,实现留言评论、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和即时通讯等功能,为听取民意、了解民愿、汇聚民智、回应民声提供平台支撑。部门网站开设互动交流栏目尽量使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互动交流栏目应标明开设宗旨、目的和使用方式等。 | 及时 | 长期 | 全社会 | 政府网站 | 主动公开 | 综合科 | |
意见建议受理反馈情况 | 受理日期、答复日期、答复部门、答复内容、有关统计数据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做好意见建议受理反馈情况的公开工作,列清受理日期、答复日期、答复部门、答复内容以及有关统计数据等。开展专项意见建议征集活动,要在网站上公布采用情况。以电子邮箱形式接受网民意见建议的,要每日查看邮箱信件,及时办理并公开信件办理情况。 | 及时 | 长期 | 全社会 | 政府网站 | 主动公开 | 综合科 | |
网民纠错 | 留言办理情况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安排专人每天及时处理网民纠错意见,在1个工作日内转有关网站主办单位处理,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网民。除反映情况不属实等特殊情况外,所有留言办理情况均要公开。 | 及时 | 长期 | 全社会 | 政府网站 | 主动公开 | 综合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