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统计局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1080691/2021-0462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18年03月21日 09:23: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统计局
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十堰市统计局对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如下报告。数据统计时间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

  一、概述

  2017年以来,十堰市统计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并执行由局机关计算中心牵头,各业务科室和局属单位共同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实行由科室(单位)负责人、分管局领导两级领导审批制度,提高了政府信息报送工作效率,按要求及时通过“统计门户网”公开有关统计数据、工作动态及统计分析等;建立了政府信息考评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市统计局系统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2017年,十堰市统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统计职能任务,我局在十堰政府信息网上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统计机构基本信息、财政资金、政策法规、人事信息、统计信息、业务工作及工作动态等。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为476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74条,其中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1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35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38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6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领导信箱回复办理16次,网上调查3次,民间征集3次,热线电话接通80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收到部门信函申请16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16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无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因此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意识、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网上办事功能等方面存在不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在做好、做深、做细、做实上下功夫,进一步扩充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深化公开效果,把政务公开工作真正纳入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是继续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划分界定,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 

  三是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内容审查和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信息公开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四是拓展公开形式。加强调研和分析,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进一步发挥报刊、公告、新闻发布会、公共查询机构的作用,并继续强化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