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十堰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严格依法公开,主动服务群众,取得较好效果。现将2018年度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加强对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计算中心牵头,各业务科室和局属单位共同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严格审批流程。实行由科室(单位)负责人、分管局领导两级领导审批制度,提高了政府信息报送工作效率,按要求及时通过“统计门户网”公开有关统计数据、工作动态及统计分析等。三是加强信息考评。由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建立政府信息考评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市统计局系统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统计职能职责,市统计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机构领导、机构职能、联系方式、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财政资金、网上问政、民意征集等方面信息。通过十堰市政府网、十堰市统计局政务网、十堰市统计局微信公众号、《十堰日报》《十堰晚报》、十堰电视台等渠道,及时发布权威统计信息,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为公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2018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为466 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369条,其中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1 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7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68 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 22 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市统计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网上问政、电话热线等通道,受理回复网上问政26条,接听回复热线电话458次,接受十堰新闻电视台采访1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市统计局所进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服务和办理事项全部免费,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及减免。
五、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未发生针对市统计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19年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对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宣传贯彻还不够深入。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手段还需继续创新。三是开发挖掘统计信息的综合能力还需要提高。
(二)2019年改进措施:
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细则》规定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形成长效运行机制。二是扩大信息公开内容,该公开的信息一定要准确、及时、完整公开,方便群众第一时间查阅。三是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完善市统计局政务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多形式、多途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四是制定业务培训计划,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五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和水平,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增强按照规定审核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办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