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登录|注册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十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关于转发《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查工作调度和普查人员管理系统应用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 2024-04-03

各市、州、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查工作调度和普查人员管理系统应用的通知》(国经普办函〔2023〕55号)转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各市、州、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两员”信息管理,加强在线学习培训,开展在线考试制证等相关工作,12月20日前,在普查人员管理系统中完成新增“两员”信息的审核与导入,12月25日前,组织“两员”完成在线考试。未参加在线考试的“两员”将视作不达标账户,不达标“两员”账户将被批量禁用。

湖北省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查工作调度和普查人员管理系统应用的通知》(国经普办函〔2023〕55号)



主办单位:十堰市统计局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北路56号 邮编:442000 电话:0719-8652149网站地图
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联系E-mail:syjszx@stattx_hb.gov.cn 技术支持:十堰政府网
鄂ICP备06007886号-5 鄂公网安备 4203020200014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3000051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