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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查工作调度和普查人员管理系统应用的通知》(国经普办函〔2023〕55号)转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各市、州、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两员”信息管理,加强在线学习培训,开展在线考试制证等相关工作,12月20日前,在普查人员管理系统中完成新增“两员”信息的审核与导入,12月25日前,组织“两员”完成在线考试。未参加在线考试的“两员”将视作不达标账户,不达标“两员”账户将被批量禁用。
湖北省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查工作调度和普查人员管理系统应用的通知》(国经普办函〔2023〕55号)